南昌近日发生数起硫酸伤人案件

2007-12-07 09:56:06 来源: 江南都市报 作者:邱佩君 刘娟 黄淋秀

在12月3日至6日三天时间里,仅本报接到的用硫酸故意伤人案就有两起,被伤害者脸部、手部等身体和皮肤敏感部位严重受损。硫酸属易制毒化学品,具有腐蚀性,可引起烧伤,经营和购买的管理非常严格。但记者在南昌暗访时发现,硫酸的销售环节松懈,普通消费者在街头很容易买到。

【案例】男子硫酸泼妻殃及岳父

因为听信谣传,善妒的丈夫一怒之下,将硫酸泼向同床共枕10余年的妻子和年近六旬的岳父。6日上午8时30分许,被硫酸灼伤的父女俩被紧急送往九四医院救治。

老人叫黄高生,丰城人,左眼被硫酸深二度烧伤。说起自己的女婿,老人非常激动。10多年前,女儿黄某与熊某结婚,两人感情一直不错。2003年,熊某认为在家赚不了钱,带着妻子一起到南昌打工。直到去年,黄高生来到南昌找女儿,女婿熊某经常和女儿大吵,有时还当着他的面打骂。黄高生隐约感觉到,熊某怀疑女儿和一个男人关系暧昧。

为此,熊某先后找到黄某和谣传中的“第三者”质问,两人都矢口否认,熊某仍旧不相信,天天和老婆吵闹。无奈之下,去年6月份,黄某从工作的地方辞职,换了工作,断了与丈夫的联系。为此,熊某气愤不已,一直寻找她。6日上午,熊某打听到黄高生父女俩在佛塔村朱桥东路的一家生产地脚线的厂里打工,就气冲冲地找上门。当时,熊某手里拿着一大瓶液体,大骂几句之后,将液体往两人面部泼了过去。随后,熊某逃走,当地派出所正在追查熊某下落。

【暗访】硫酸在街头可轻易购买

6日,记者对南昌市的化学品一条街——南昌市象山南路进行了暗访。这里经销化学试剂的化工和建筑材料用品商店大大小小有三十多家。6日下午,记者以一名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进入多家店铺购买硫酸。

一家名为“南昌鑫光器化玻璃采购供应站”的店铺,店面狭小,货柜上摆满各种化学品。记者询问女店主是否有硫酸销售时,对方没有丝毫犹豫便回答“有”,价格为5元钱一瓶。在确定记者要买时,女店主很快便从仓库里拿出一瓶500毫升的硫酸,硫酸含量95%~98%。

在记者购买期间,女店主没有让记者出示任何购买证明,也没有询问购买硫酸作何用。

随后,记者又来到“南昌华科化玻生物仪器有限公司”店内,看见货柜上摆放着名为“硫酸铬”的化学品,产品说明上注明其“具有腐蚀性,能引起烧伤”,店主介绍该化学品每瓶50多元,但同样没有向记者询问购买用途、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等证明。

【规定】购买硫酸应到公安部门备案

6日,南昌市安监局监督一处负责人表示,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在国务院颁发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对各类易制毒品的生产、运输、经营、购买等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其中,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而在购买环节,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各家经营点的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也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各经销商在没有看到购买者的购买凭证之前,不可以随意销售易制毒化学品。

但走访多家销售化学品的店铺后,只有一家店主表示,虽然店内有硫酸,但因记者没有公安部门的证明,拒绝销售。而其他店内的硫酸,很容易转入一名普通消费者的手中。

关键词: 硫酸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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