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要求报销“伟哥”遭拒

2007-12-24 14:56:32 来源: 新法制报 作者:潘文婕 袁玮

新法制报12月24日报道 2001年5月,44岁的张先生在工作中不慎被铲车撞伤,导致股动脉损伤,尿道断裂,盆骨骨折。2003年2月,张先生做了乙状结肠造瘘手术。同年9月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定为工伤致残四级。但因尿道断裂完全丧失性功能,并患上膜性肾病,张先生开始服用西地那非片(俗称“伟哥”)等药物来调节“性福”生活。

张先生诉称,从2003年开始服用的劳保医院开具的这类药物,所在单位均予以报销。从今年9月起,单位以这些药品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为由,拒绝报销。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12日,张先生与公司签订“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协议”,约定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将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今年6月,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办公室颁发文件,同意张先生膜性肾病的医疗费用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说法

法院认为,张先生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药品目录,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张先生诉称的有关药物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的范畴。今年9月以前,蛋品公司对工伤基金不准报销的部分医疗费而给予报销的行为纯系自愿,并非法律所规定应履行义务的行为,现拒绝报销也系处分自愿行为的权利,未违反法律规定。其次,从目前的情况看,尚不能得出张先生完全丧失性功能及系工伤所致的结论,故对张先生提供的病历卡等有待证实的事实不予确认,其要求公司支付药费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关键词: 伟哥  性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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