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梅毒的治疗

2007-09-12 15:29:18 来源:  作者: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个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毫克,4次/日,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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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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